古正知识产权受全先生委托,代理深圳某公司侵害其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,经我方律师多年的诉讼经验以及专利代理人团队的共同努力,在一审中获得胜诉。深圳某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,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先生进行上诉,于2018年11月2日正式立案。
二审争议焦点:
1. 一审法院未要求全先生提交专利评价报告是否属于严重程序违法,是否应当中止审理;2.被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此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;3.深圳某公司的现有设计抗辩是否成立;4.一审判决赔偿数额是否过高。
我方观点:
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,故请求二审法院驳回深圳某公司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
二审结果:
广东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深圳某公司的上诉请求均不成立,故予以驳回。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,法应予维持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,判决如下:
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我司外观专利维权最终获得成功!
古正知识产权认为:前期做好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认真对比分析,确定好两者之间存在的相似点是非常有必要的,这会对专利维权的成功有很大的帮助。
中山市古正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专业代理专利申请、专利维权以及法律咨询等服务,古正不断以“追求创新,服务企业”为理念,维护企业品牌利益,保护企业不受伤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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